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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2015-03-13 浏览量: 关闭此文 打印此文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职水发〔20156号),通过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已公布。现资格证书已寄到我站,请通过人员从即日起于办公时间到我站领取,本人凭身份证领取;若委托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若单位统一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凭经办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广州市白云路8311楼信息科。

联系人和电话:杨工,020-83731060

附件:关于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广东)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3月12


附件【关于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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