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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修订工作大纲审查会顺利召开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量: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字体大小

2021年6月25日,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组织召开《广东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修订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审查会。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广州,分会场设在天津以及部分专家代表所在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主编单位和各参编单位以及特邀专家共48人参加了会议。



广东省现行的航道养护工程计价标准为《广东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其配套定额(粤交基〔2012〕1586号)距今已近十年之久,而2019年新颁布的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JTS/T 122-2019)及其配套定额仅适用于高等级航道。结合广东航道养护的实际,对照“智慧航道”建设等对航道养护工作提出的新需求,落实《航道养护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0号)有关工作要求,广东省航道养护计价标准需要与时俱进,以更好的适应广东省航道养护高质量发展,开展广东省航道养护计价标准修订工作已尤为迫切,且意义重大。

本次修订是部省相关单位强强联合,联合了国内和省内水运行业多家有技术有经验的单位共同组成编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进行了认真评审和讨论,认为《工作大纲》修订是必要的,编制满足《水运工程定额编写规定》(JTS 111-2013)的要求,内容齐全,提出的修订原则、修订依据、工作思路定额章节安排合适,调研工作、定额水平测试原则和方法基本合理。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阶段工作开展的依据。


《工作大纲》工作的扎实开展,是在学党史、悟思想中办实事、开新局的具体举措,通过克服疫情影响,各方积极主动作为,专家建言献策,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效果,为下阶段开展编制《广东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打下良好的基础。

后续编制组将认真领会和消化专家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发挥各方合力和优势,高质量的形成一套价标准统一、适应范围全面、定额子目完整、计量方法科学、计价方式先进、定额水平合理的航道养护计价标准,以适应广东航道养护发展新形势、新需求,用实际行动祝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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